七種“校園餐”違法行為可舉報

  瀟湘晨報   2024-12-30 07:40:23

本報綜合“校園餐”安全,一直為民眾所關注。近日,長沙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校園餐”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的通告》。通告提出,對相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通過撥打舉報電話0731-12345、0731-12315或登錄12315平臺舉報。

根據通告,對于舉報七種“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經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yè)、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

涉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超許可范圍從事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涉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制作食品,或者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采購、貯存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制作食品的;

涉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其制品制作食品的,或者明知畜禽及畜禽產品已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仍購進并制作食品的;

涉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使用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制作食品的;

涉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以及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作原料制作食品的;

涉校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制作食品的,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制作食品的;

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涉及校園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責編:徐凱琦

一審:胡澤匯

二審:彭彭

三審:文鳳雛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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