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無償,用血收費?別急!用血報銷流程看這里

張春祥   湖南日報   2024-12-27 19:44:11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春祥 通訊員 肖軼卉

2024年12月25日,長沙的李先生在為父親辦理出院手續(xù)時,發(fā)現(xiàn)清單上有一筆“輸血費”。李先生很疑惑:“我獻血的時候是無償的,怎么到了用血時就要收費了?”

與李先生有著同樣疑問的患者不在少數,現(xiàn)實真的是“獻血無償,用血收費”嗎?收取的“血費”去了哪兒?“輸血費”能不能報銷?關于獻血、用血的疑惑,長沙市第三醫(yī)院(湖南大學附屬長沙醫(yī)院)輸血科主任朱秋良為您一一解答。

收取的“輸血費”去了哪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簡單來說,這些費用并非血液本身的價格,而是涵蓋了血液采集、檢測、制備、儲存和運輸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的成本。

從采血袋、試劑的購買,到血液的各種嚴格檢測,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項目的篩查,再到血液成分的分離、制備,以及在特定條件下的儲存和冷鏈運輸,每一個步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就像檢測一份血液樣本,為確保血液安全,需要用到多種先進的檢測試劑和設備,這些試劑和設備的購置與維護成本很高;而且,除血小板外,大多數血液必須在嚴格的冷鏈條件下儲存和運輸,以保證其活性和質量,避免造成浪費,這也需要專門的設備和能源投入。

這些成本累計起來,就形成了用血時所收取的費用。

“輸血費”這么貴,可以報銷嗎?

當然可以。公民在湖南省無償獻血,獻血者和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任何地方用血時向醫(yī)療機構交納的用血費用,憑《無償獻血證》、居民身份證、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用血證明和用血發(fā)票等證明材料,到湖南長沙血液中心公眾號或全國電子無償獻血證小程序按照下列標準報銷:

(1)獻血量累計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數,下同)的,獻血者本人報銷終身無限量臨床用血的費用;獻血量累計在600毫升以上不滿900毫升的,報銷獻血量三倍臨床用血的費用;獻血量累計在600毫升以下的報銷獻血量二倍臨床用血的費用。

(2)除獻血者本人按照上項規(guī)定報銷用血費用外,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還可共計報銷獻血量等量臨床用血的費用。

報銷“輸血費”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本人報銷:醫(yī)院出具的財務結算發(fā)票、用血清單、身份證、獻血證、本人銀行賬號、聯(lián)系方式。

(2)親屬報銷:醫(yī)院出具的財務結算發(fā)票、用血清單、獻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份證、獻血者和受血者的關系證明、獻血證、本人或受血者銀行賬號、聯(lián)系方式。若為門診用血可提供門診發(fā)票(含輸血費)、用血清單即可辦理。

責編:李傳新

一審:李傳新

二審:段涵敏

三審:楊又華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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