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秦漢到明清,古代官職的演變記錄了中國封建社會的輝煌與滄桑。這場“職場大戲”中的官職們,
有的威風凜凜,有的默默無聞,他們的故事和官職的變遷,為我們揭示了中國古代政治奧秘與社會脈絡
。
古代官吏分京官和地方官兩大類,地方官體系有郡(太)守、
郡尉、縣令、刺史、州牧、知州、知府、巡撫、總督……
通過了解這段歷史及他們的逸聞趣事,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國古代的行政區(qū)劃演變。
公元前214年,以任囂為主將、趙佗為副將的三十萬秦軍征服了嶺南地區(qū)后,秦始皇在嶺南地區(qū)設
南海郡
、
桂林郡
和
象郡
三個郡。率領秦軍南下的總指揮官任囂,被任命為首任“南海尉
”,節(jié)制管理三郡。南??ぶ嗡O在番禺(今廣州),下轄番禺、龍川、博羅、四會四個縣。趙佗任龍川縣令,
治所設在龍川城(今龍川縣佗城鎮(zhèn))。約公元前204年,趙佗在任囂治番禺近10年的基礎上接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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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川佗城南越王廟內的趙佗像。
“南越王”趙佗的人生漫長又精彩。
他隨秦軍平定嶺南,先任龍川令,再任南海尉,在秦末亂世隔絕中原戰(zhàn)火,并桂林、象郡,建
南越國
。歷秦、漢兩朝五帝的趙佗,政治經驗豐富,
兩度稱帝,又兩度歸漢。
在趙佗治下,嶺南地區(qū)實現(xiàn)了從原始社會向封建社會的跨越式發(fā)展,趙佗也因此被毛澤東稱為“
南下干部第一人
”。
郡
這一地方行政區(qū)劃,大概出現(xiàn)于春秋時期,以郡統(tǒng)縣,始于戰(zhàn)國時期。秦始皇統(tǒng)一天下后,于公元前221年分
天下為
三十六郡
??さ淖罡叩胤介L官是郡守
,兼管軍政民情,還可以自行任免一部分吏人??な氐?strong styl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transparent;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data-mce-styl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transparent;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副手
是主管軍事的郡尉
和主管民事的郡丞
,另外又有中央派駐的監(jiān)察官,即“監(jiān)
”。出土于湖北云夢睡虎地的秦簡中,就有《南郡守騰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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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簡《語書》。
湖北省云夢縣西郊的睡虎地,原來是一片高于平地的山腳地帶。1975年底,由于修建水利工程,一個農民在挖水渠時,發(fā)現(xiàn)了一座古墓,便報告了相關部門。湖北省博物館
得悉此事后,迅速組織考古隊趕到云夢,開始進行考古勘探和發(fā)掘。除了那個農民發(fā)現(xiàn)的那座古墓外,考古隊還在睡虎地山嘴一帶發(fā)現(xiàn)了密集分布在一起的另外11座古墓。
按規(guī)矩,考古隊工作人員依次將這12座古墓編號。11號墓主人叫“喜
”,在他的
隨葬簡牘中,有一組文書,發(fā)現(xiàn)于墓主
腹下部的右手下面
,共十四枚。一至八簡是秦王政二十年四月南郡守騰發(fā)給南郡所屬各縣、道官吏關于公布與執(zhí)行法律的文告,定名為《南郡守騰文書
》(即《語書》)。
結合竹簡內容所述來看,這位名字為“騰”的南郡郡守開篇記明年、月、日、時,并以“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
領起,中間闡明法令之于國家社會個人的重要意義,勸戒吏民遵守法律。
那么,秦始皇征服嶺南地區(qū)后,
為何南海三郡只設尉而無郡守呢
?三郡剛剛納入秦王朝的版圖,需要強有力的軍事管控,以掌兵的尉作為地方長官,也就將對新郡的軍事管理提升到首要位置
。同時,南海尉以一統(tǒng)三,可以避免較多的地方官員分散權力, 郡內民政等事務,可以由中央派出的監(jiān)負責。這樣的官員設置方式,因地、 因時制宜,有利于郡縣二級地方行政體制在全國范圍內的鋪開。
「
州牧」代替「
刺史」:
監(jiān)察區(qū)成為行政區(qū)
戰(zhàn)國、秦朝,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為郡守。
漢景帝更名為太守,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
兩漢太守位高權重,不亞于分封時期的諸侯王。
漢景帝為何改郡守為太守?
其實很容易理解,漢景帝時期劉邦分封的同姓諸侯王尾大不掉,釀成“
七國之亂
”,漢景帝平亂廢了很大的力氣。改郡守為太守就是為提高郡守的地位,打壓諸侯王。
“太”在中國古代經常和“大”通用,
三公之一的“太尉”,九卿之一的“太仆”,可見漢景帝用心良苦。
太守在郡得自辟屬官(掾屬限用本郡人),這幾乎相當于太守有自己組織班子的權力。
由于郡吏由太守征辟,所以郡吏對太守,其名分也相當于君臣。比如很多郡吏稱太守為“府君”
,一個“君”字足見其榮寵;很多郡中官吏,稱自己的郡為“本朝”,這幾乎把郡等同于一個獨立的政府。政治、財政本來就是地方長官的重心所在,除此之外兩漢太守還能夠管理軍事,
這是極大的權力。到了東漢末年,群雄并起,一個郡的太守就可以是一方諸侯。
在兩漢人心目中,郡守有時比朝廷更重要,只識太守不識天子
。漢末廣陵太守張超,被曹操所殺,張超的故吏臧洪當時在袁紹麾下任東郡太守
。臧洪為救張超,曾向袁紹請兵,袁紹拒絕,臧洪居然公然和袁紹決裂,可見張超在臧洪心目中的地位極高。
稱職的太守可以興起一片振興局面,給百姓帶來福音。
如秦昭王時期的李冰太守
,帶領民眾修建了都江堰,至今還在造福四川。西漢太守楊震
,清正廉潔,自律甚嚴。一次,夜深人靜之時,有故人王密懷揣十金相贈,以謝昔日知遇之恩。楊震拒而不受,并質問:“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急切之下道:“暮夜,無知者。”楊震正聲而言:“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者?”此事一時傳為美談,楊震由此獲得“四知太守
”的雅號。
太守權威太重,對中央政府自然不是好事。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除京師附近七郡外,漢武帝廢秦制諸郡監(jiān)察御史,于元封五年(前106年)把全國分為13個監(jiān)察區(qū)域,即“十三刺史部”,亦稱“十三部”“十三州”
?!按獭笔菣z核問事的意思,即監(jiān)察之職,“史”為“御史”之意。當時刺史
官品沒有太守高,卻擔負著監(jiān)督太守的重任,屬于位卑權高
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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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十三刺史部。
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后期得到進一步發(fā)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興
局面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稱州牧
,職權進一步擴大,西漢中后期由監(jiān)察官變?yōu)榈胤杰娛滦姓L官,
品秩提升到郡太守之上
。
刺史還是州牧?爭論持續(xù)數(shù)年,王莽篡漢后更以復古的名義,定十二州,以州牧為地方長官。
雖然漢光武帝執(zhí)政中期,恢復了刺史的監(jiān)察本職,但刺史部(州)長官向州牧的轉變已在悄然醞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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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畫像。圖源/浙江圖書館《中國歷代名人圖像細覽》
東漢末年,為了應對黃巾起義,宗室劉焉向漢靈帝建議,在各州改置州牧,以中央高級官員出任,直接掌管一州的軍事、行政、民政等大權,
居郡守之上。
州牧自此普遍設置,州從原本的監(jiān)察區(qū)從此正式成為郡以上的一級行政區(qū)劃。州郡縣三級地方行政區(qū)劃的時代,由此開啟
。
隋唐時期,取消郡一級行政區(qū)劃回歸為州、縣二級制,以州統(tǒng)縣
,州長官也回歸為刺史
。唐代將都城所在州改稱為府,親王擔任府牧,實際主政的是府尹
。
有唐一代,州的長官叫刺史,是高層官員中人數(shù)最多的一個群體。在兩唐書、墓志和碑刻等文獻中,其出現(xiàn)頻率非常高,幾乎隨處可見。
翻看唐代大文學家們的履歷表,你會發(fā)現(xiàn),其中很多人都有過擔任刺史的經歷,比如張說、張九齡、岑參、高適、韋應物、韓愈、白居易、元稹、劉禹錫、柳宗元、杜牧等。
不少文學家在后世以刺史代稱,比如,岑參世稱“
岑嘉州
”,韋應物世稱“
韋蘇州
”,柳宗元世稱“
柳柳州
”。還有一些詩人的詩文集也以刺史命名,如岑參的《岑嘉州集》和韋應物的《韋刺史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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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畫像。
唐太宗認為,刺史“堪養(yǎng)百姓
”“治人之本,莫如刺史最重也
”。地方行政是中央集權的體制基石,
刺史作為一州之長,作用當然極為重要
。
對于文人來說,擔任地方刺史,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一方面可以遠離朝堂上的紛爭,另一方面,作為最高的地方長官,
也可以更好地參與到具體的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從而實現(xiàn)自己的抱負。
宋代州、府的長官改稱 “
知州
”“
知府
”。宋代為了
加強中央集權
,官員的官階名稱和實際職務是分開的。名義上,朝廷根據地方需求,差遣官員代管軍政事務,所以各個地方長官被稱為
“權知某軍州(府)事”,簡稱“知州(府)”。
明代,實行以府統(tǒng)州、縣的地方行政體系,除北京、南京所在之府長官為府尹外,其余仍叫“知府”“知州”,但官名已與官階掛鉤:
知府正四品,知州
從五品
。
明朝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風化、平獄訟,均賦役,以教養(yǎng)百姓”,而且需要每三年考察僚屬的政績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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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府署,始建于南宋咸淳年間,歷經元明朝清民國,共經199任知府,是全國唯一保存完好的府級官署衙門。
明朝借鑒元代地方上的行中書省制度,設立高級政區(qū)“
承宣布政使司
”,意為“朝廷有德澤、禁令、 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長官為
布政使
,是地方最高行政機關。司法、軍事則分別由提刑按察使司
與都指揮使司
管轄,長官為按察使和都指揮使。三者合稱“三司
”,相互制衡,有利于中央掌控地方,但遇到突發(fā)事件卻因權力分散無法有效應對。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新的地方官出現(xiàn)了——總督和巡撫。總督和巡撫在督、撫的地區(qū)內擁有綜合權力,可以權宜行事。
督、撫本是臨時性的官職,但明代后期內外交困,不得不變成長期設置。清代,大多數(shù)省都設巡撫一員,而總督既有一省一員,也有二三省設一員或不設的,比如陜甘總督
、湖廣總督
等。
形形色色的古代官稱背后,是中國行政區(qū)劃兩千余年的沿革變遷。官職名稱與行政區(qū)劃之間的關系是相互影響、相互適應的。
行政區(qū)劃的調整往往伴隨著官職名稱的變化
。這些變化反映了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不斷發(fā)展和完善,國家治理結構的逐步成熟和細化。
有意思的是,秦漢時,萬戶以上的縣,地方長官稱為“縣令”;萬戶以下的縣,地方長官稱為“縣長”,
“縣長”這個官名直到今天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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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合川釣魚城有一座七百多年前的老縣衙———石照縣衙,有“南宋王朝最后一個縣政府”之稱。供圖 / 健忘的行攝世界
縣,在幾千年的歷史中逐步發(fā)展完善,見證了從封邦建國、諸侯爭霸到大一統(tǒng)國家再到新時代中國的歷史跨越
。這或許正是中國縣級行政區(qū)劃的魅力:最親民,也最穩(wěn)定。(來源:“大遺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