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4-12-13 22:47:52
朱永華
AI合成技術泛濫成害,連大名鼎鼎的張文宏醫(yī)生也未能幸免。
近日,一段AI合成的張文宏醫(yī)生帶貨視頻在網(wǎng)絡上流傳,不僅讓眾多消費者上當受騙,更讓這位抗疫英雄深感憤怒與無奈。
張文宏,作為一位在抗疫中深受民眾愛戴的醫(yī)學專家,他的形象與聲譽無疑是社會公信力的象征。然而,不法分子卻利用AI技術,偽造張文宏醫(yī)生的形象和聲音進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這種拙劣行為不僅是對張文宏醫(yī)生個人的惡意中傷,更是對社會誠信體系的嚴重破壞。
AI技術的廣泛應用無疑為我們帶來了諸多便利。然而,當這一技術被不法分子用于造謠傳謠時,其帶來的危害卻是無法估量的。張文宏醫(yī)生被AI合成視頻造謠事件再次為我們敲響了警鐘:AI造謠成本太低、日益猖獗,必須盡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AI造謠之所以成本低廉,主要得益于技術的便捷性和隱蔽性。不法分子只需要借助簡單的技術手段,就能輕松偽造出逼真的視頻和音頻,讓受害者難辨真?zhèn)巍_@種技術的普及和濫用,無疑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極大便利。而一旦謠言形成,其傳播速度和范圍將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給受害者和社會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害。
另一方面,由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滯后、不完善,對于AI造謠行為的打擊力度遠遠不夠。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即使被曝光也不會受到嚴厲懲罰,這種心理無疑助長了AI造謠的囂張氣焰。
面對這一嚴峻形勢,我們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監(jiān)管和懲戒,形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態(tài)勢。司法部門應加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AI造謠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標準。同時加大執(zhí)法力度,對涉嫌AI造謠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形成有效的震懾力。其次,平臺方也應承擔起應有責任。作為信息傳播的重要渠道,平臺方應加強對內(nèi)容的審核和管理,利用技術手段對虛假信息進行識別和過濾。對于涉嫌造謠的賬號和內(nèi)容,平臺方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刪除和封禁,堅決切斷謠言的傳播鏈條。
責編:周澤中
一審:周澤中
二審:尹虹
三審:王禮生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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