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2024-11-04 15:48:19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1月4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成輝)記者今天從張家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今年4月起,該局持續(xù)加大對侵權假冒酒類產品的整治力度,查辦了一批“特供酒”案件。今天,該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4年5月14日,慈利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中,發(fā)現(xiàn)某百貨商行貨架上銷售1瓶國窖R1573,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6月29日購進,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52%vol國窖R1573進行鑒定,出具了鑒定證明書,證明禮盒防偽標簽、禮盒熒光防偽點等與公司生產工藝不符,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7月4日,慈利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扣押的侵權白酒,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5月15日,慈利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中,發(fā)現(xiàn)某商行有2瓶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貴州茅臺酒,其外包裝標示食品名稱為貴州茅臺酒(醬香型白酒);規(guī)格:500ml/瓶。經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2瓶貴州茅臺酒進行鑒定,出具了產品辨認(鑒定)表,證明涉案產品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7月8日,慈利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扣押的侵權白酒,并處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5月,慈利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開展“特供酒”清源打鏈專項行動中,發(fā)現(xiàn)某購物中心有6瓶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酒鬼酒內參酒,經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證明涉案產品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8月27日,慈利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扣押的侵權白酒,并處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張家界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醒,商標侵權酒類產品不僅損害商標注冊人的商業(yè)信譽,而且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危害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以上違法行為的查處保護了企業(yè)品牌價值,規(guī)范了市場經營秩序,大力提振市場消費信心。同時,告誡引導經營主體通過正規(guī)渠道購進商品,確保銷售商品合法安全。
責編:李成輝
一審:李成輝
二審:王文隆
三審:劉建光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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