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莎 郭雙佳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客戶端 2024-09-30 15:36:53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9月30日訊(通訊員 舒莎 郭雙佳)“我……我偷了手機,但是我可以帶你們?nèi)ノ页鍪值牡曜幽没貋?。算不算將功補過?”9月29日,涉嫌盜竊手機的慣犯陳某在溪子口小學(xué)附近的天橋處被沅陵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抓獲后,很快就如實交代了其犯罪事實。
當(dāng)日早晨,陳先生匆匆報警稱其手機被盜,里面還存儲著十分重要的文件。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展開細致的勘查,獲悉陳先生家的門窗并沒有被撬動和破損的痕跡,應(yīng)該是其回到家后,將房門虛掩,這才讓小偷得逞。隨后,民警在偵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向科技尋求幫助,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為有著盜竊前科的陳某。
下午5時許,案發(fā)9小時后,民警追蹤到了陳某的蹤跡,火速出擊將其抓回歸案,并為受害人陳先生追回被盜手機。
責(zé)編:瞿云
一審:鄧嘉利
二審:瞿云
三審:李周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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