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 10:04:33
湖南日報 ·新湖南客戶端5月23日訊( 通訊員 李碧海 段杏勤 ) 5月21日上午,在長沙工作、懷化籍的肖女士委托朋友將一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wù)”的錦旗送到會同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投訴舉報受理中心,為工作人員為其及時高效調(diào)解投訴舉報點贊。
據(jù)悉,早在2022年11月11日, 肖女士在會同縣某公司為其在懷化上學(xué)的孩子訂購了一年期3699元的玻璃瓶鮮奶飲品。接受半年服務(wù)期后,因肖女士不滿意玻璃瓶裝奶制品飲用口感,向供貨方提出退還未實際消費的1592元訂購款的訴求。
接到肖女士的投訴舉報后,投訴舉報受理中心工作人員考慮到肖女士在長沙工作,來回參加調(diào)解不便的實際困難,專門搭建消費糾紛調(diào)解三方移動對話交流平臺,宣講《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hù)法》,多次組織雙方溝通,最終該公司退還了肖女士未實際消費的訂貨款1592元。
責(zé)編:許諾
一審:李潔
二審:黃會軍
三審:何樂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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