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檢察院:檢察監(jiān)督“亮劍”,讓虛假訴訟“無處遁形”

    2022-01-05 16:22:09

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通訊員 蘇文杰 蔡杰

“感謝檢察機關監(jiān)督,檢察官精心辦案,揭穿了虛假的勞動債權債務關系,維護了破產企業(yè)的合法權益?!苯?,萬凱源公司破產管理人嚴女士對承辦檢察官說道。

2020年8月湘潭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違規(guī)代理審判程序違法案件中,發(fā)現(xiàn)訴訟代理人程某佳,集中代理了湖南萬凱源公司與員工追索勞動報酬、勞動爭議系列案。經承辦檢察官審慎審查,案中的幾條線索,引起了檢察官的高度警覺。一是涉案被告湖南萬凱源公司在訴訟期間已是一個已經資不抵債的企業(yè),案件性質為涉及弱勢群體切身利益的工資和社保費用的勞動爭議案件,屬于虛假訴訟高發(fā)領域的案件。二是案件均以調解結案,且案件事實主要通過訴訟代理人自認的方式,原告僅提供被告湖南萬凱源公司法定代表人手寫的欠條和公司出具的欠費明細,而大部分沒有提供勞動合同以及工資帳戶明細、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納明細等基本證據(jù),也缺少一般案件常見的雙方舉證、質證乃至激烈的法庭辯論等過程。三是湖南萬凱源公司所出具的欠條中每月工資額遠遠高于本地區(qū)同等崗位工資標準,而該企業(yè)當時因資金周轉遇到嚴重困難已處于停業(yè)狀態(tài),仍高薪聘請數(shù)名員工有悖常情常理。四是當事人之間具有特殊關系,部分員工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親友。該案件與正常的訴訟相比所呈現(xiàn)出一些類似虛假訴訟的特征,湘潭縣人民檢察院遂決定依職權進行立案審查。

針對初步梳理的案件線索,案件承辦人隨即開展調查核實。首先,從法院立案庭全面掌握了相關裁判文書文號,再通過裁判文書網查詢。緊接著走訪了破產管理人處,了解到萬凱源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作為被告或者被執(zhí)行人,在湘潭地區(qū)法院已有幾百余起案件,公司目前已無流動資金,僅有固定資產約值3.5億,而欠債總額逾4億元,公司已進入破產程序,并且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其中欠費數(shù)額較大的唐某嵐、彭某錫更是公司某員工的姐姐、姐夫,收集的上述證據(jù)充分證明此系列案件訴訟事實和訴訟請求不具有合理性,訴訟證據(jù)存在偽造、串通的可能性。其次,檢察官調取了湘潭縣勞動仲裁委員會涉萬凱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材料,和湘潭縣法院民事調解的案件卷宗,通過證據(jù)比對,發(fā)現(xiàn)高薪聘請的部分員工未在勞動監(jiān)察部門辦理案件的拖欠工資人員名單內,也沒有作為單位員工的社保繳納記錄,在主體不適格被勞動仲裁委撤回申請后,又以欠條為證據(jù)提起訴訟。

結合已有材料和掌握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后,案件承辦人最后決定選擇訴訟金額較大或雙方當事人之間特殊關系為突破口,并及時加以固定。辦案人員走訪了部分涉案員工和仲裁代表,從他們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提交的證據(jù)除欠條外其他證據(jù)一致,且同一工作時間段調解認定的工資標準遠遠高于仲裁認定的工資標準兩方面的矛盾入手進行調查,成功的獲取了證人證言,鎖定了關鍵證據(jù),事情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2020年9月、10月、2021年7月,湘潭縣人民檢察院就11份民事調解書認定的事實與案件真實情況明顯不符,案件系原告與被告萬凱源公司惡意串通,以捏造的公司債務提起的虛假訴訟,應當依法糾正。

2020年9月、2021年3月、11月,湘潭縣人民法院對湘潭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11起案件作出民事裁定,裁定再審,其中6件已被依法改判。

“自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法院降低訴訟門檻,方便了群眾訴訟,但也使得一些居心不良者利用民事訴訟來實現(xiàn)非法目的。虛假訴訟不僅擾亂司法秩序損害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也對當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當前檢察機關正在綜合運用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移送犯罪線索等多種監(jiān)督方式嚴厲打擊虛假訴訟”。該案的承辦檢察官說。

“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下階段,湘潭縣人民檢察院將加強多方聯(lián)動和部門有效協(xié)同,凝聚打擊虛假訴訟的共識和合力,全面遏制與防范虛假訴訟,在維護司法權威、實現(xiàn)司法公正中彰顯檢察擔當”。該院副檢察長鄧宏英講道。

責編:胡孟婷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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